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是惠阳区政府主管全区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,内设13个职能机构(科、室),分别为办公室、督导室、教研室、人事科、教育科、民办教育科、信访纪检科、计财科、考试中心、安全办、电教站、勤工办和工会。
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能是: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和上级政府部门有关教育的规章、政策、决议;研究把握全区教育状况,为区政府制定教育发展规划、政策提供参照意见,并指导、协调和督查实施工作;指导学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,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、任免有关学校干部;管理全区教育机构,负责对镇、街道一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、督查和评估;统筹管理本级预算内财政性教育经费,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措、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;负责学校机构编制、资源配置、人事管理、教师初级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;管理全区教师学历教育及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;指导、协调和监督学校后勤服务等工作;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。